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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致人伤残如何认定

   2025-04-29 51
核心提示:非法行医致人伤残如何认定【案情简介】8年前,山东省宁津县的刘某没有行医资格证的情况下,为颈椎患者刘某某治疗颈椎病导致其脊

非法行医致人伤残如何认定

【案情简介】

8年前,山东省宁津县的刘某没有行医资格证的情况下,为颈椎患者刘某某治疗颈椎病导致其脊髓受伤,导致左侧肢体偏瘫,构成级伤残。时隔8年,山东宁津警方根据当事人报案以及有关伤情鉴定,将刘某列为上网逃犯。86日,费县公安局马庄派出所获悉刘某在费县马庄镇暂住的消息后,快速出击,将涉嫌非法行医的刘某抓获。

,时年30岁的刘某从医学院毕业后,获得了执业助理医师的资格证,尽管没有取得行医资格证,没有在山东宁津注册,可是爱好医学的他仍然跃跃欲试,在私下里开了家小诊所,为周围的群众看些头疼脑热的小毛病,收入不菲。看到开诊所有利可图,刘某又自学了中医按摩、针灸的手法,抱着边学习、边实践的想法,一边揣摩针灸技术,一边为病人治疗,因为收费低,态度好,刘某诊所的生意比较好。23日,刘某在宁津县城某诊所内给刘某某治疗颈椎病时,致使刘某脊髓损伤,左侧肢体偏瘫。事发后,刘某知道自己针灸时出了意外,导致刘某某受伤,可是由于刘某某提供不出伤情鉴定,公安机关无法对刘某追究法律责任。后来,刘某就离开了宁津县,外出打工,并到山东费县马庄镇暂住,并且办理了暂住证。,刘某某做出伤情鉴定后,并提交给了山东宁津县警方,宁津警方将刘某列为上网逃犯。6日,费县公安局马庄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刘某某为上网逃犯后,快速出击,将刘某抓获。经过审讯,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移交宁津警方。

【相关法规】

规定[非法行医案(刑法规定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本条规定的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

温馨提示:患者就诊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就诊并接受治疗,不要到没有行医资格的小诊所就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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