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13143245687

财政部关于取消外国事务所在中国境内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行政许可收费的通知

   2025-05-29 1
核心提示:财政部关于取消外国事务所在中国境内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行政许可收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根据

财政部关于取消外国事务所在中国境内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行政许可收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外国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在中国境内临时办理有关业务,须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根据《行政许可法》,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取消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行政许可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六年三月二日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上一篇: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全文

举报收藏 0打赏 0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